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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学院分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2013-01-14

  历史文化学院分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一、按照校党委关于中心组理论学习的要求,建立健全学院分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紧密结合党的要求、学院具体工作及院领导干部思想实际,努力发挥中心组在学院教学科研工作中的核心作用,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充分发挥学院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二、组织管理

  学院分党委中心组成员由副处级以上干部、分党委办公室主任、分团委书记、工会主席、各党支部书记组成。党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负责组织学习。

  三、学习要求

  1、为加强学院党委中心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要坚持有学习计划与部署要求,有总结与学习成果交流,中心组成员有专门的学习笔记。

  2、中心组学习分为自学与集中学习两种形式,每学期学习至少两到三次,每次学习不少于半天。通过学习增进干部理论学习的全面性与系统性,提高理论水平。

  3、学习内容

  (1)坚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放在理论学习的首位。

  (2)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

  (3)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及学校党委、行政的重要指示、决定和精神。

  (4)交流学习心得和体会。

  四、坚持集中学习考勤制度。中心组成员在集中学习时,要事先安排好工作,充分保证学习的时间和效果。确因特殊情况参加不了集中学习的同志,要认真履行请假手续。每次参加学习,要有记录。

  五、把自学作为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环节,为中心组成员提供有关学习材料,鼓励中心组成员撰写读书笔记。中心组成员平时要加强自学,争取每人每年有一定的学时。要在学习中发现工作中的问题,进行研讨交流,以促进工作。

  

  

  

                                     历史文化学院分党委

                                     二○○八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