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依据《山西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办法》和《山西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的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复试考核,规范复试程序,严格复试管理,切实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具体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组长:郝 平 赵原生
成员:徐 斌 向晋卫 李 君 宋晓芹 刘改芳 胡英泽
学院各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全体本专业硕导组成,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三、复试日程安排
要求各个环节必须检验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考生复试资格要求
1、参加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总分和单科成绩符合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以及我院相关专业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名单详见山西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山西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名单》;
2、接收到研究生院发布的复试通知的校外及校内调剂考生;
3、符合学校复试要求的单考生。
五、复试录取办法
1、各专业均实行差额复试。
2、复试采取专业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3、专业笔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4、面试要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平均分记,面试情况要有详细记录。
5、考生总成绩采取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的记分办法。具体记分办法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满分×100×60%+(复试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复试满分×100×40%。
6、复试结束后的排队方式:①按专业进行排队;②每个专业第一志愿优先排队,调剂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之后。
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①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
②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
③外语笔试成绩不合格者;
④加试课程的成绩低于60分者;
⑤政治思想表现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⑥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山西大学相关规定的考生。
8、有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学院的领导组和考生复试专业的复试小组。
9、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后,依据复试成绩公布拟录取名单。
10、其他事宜均严格按照《山西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办法》和《山西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的通知》执行。
六、强化监督,信息公开
1、维护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认真执行本细则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3、信息公开,学院公告栏和网站及时公布招生相关信息。
历史文化学院
2017.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