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旅游学院
2013年职业学校旅游管理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为了提升职业学校旅游管理教师的学历层次,促进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山西大学旅游学院招收职业学校旅游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旅游管理专业)。
一、办学优势
山西大学旅游管理专业建立于1993年,1997年为适应我省旅游业发展需要,与山西省旅游局合作办学,联合成立了“山西大学旅游学院”。2000年,旅游管理专业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旅游管理职业师资培训基地,2003年旅游管理专业获得了硕士授予权。2007年旅游管理专业成为省重点建设学科,旅游管理国家一级职业教师培训基地,承担着国家职业学校旅游管理和酒店管理专业骨干教师的培训任务。2009年开始招收职业学校旅游管理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旅游管理专业目前已形成酒店管理、旅行社管理、旅游景区开发与管理等主要研究方向,实现了产、学、研一体化。本专业师资力量雄厚,20名专职教师中,其中有教授5名,国外留学经验者8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2名。
二、报名条件
职业学校指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高等职业学校包括专科层次的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三、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
考生于
考生可于10月17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五、考试科目与时间
全国联考科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1门。考试时间:
专业课考试: GCT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分数线,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政治课和专业课考试(复式时进行)。
参考书:李天元编《旅游学概论》,南开大学出版社。
六、录取
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择优录取。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
七、学习年限及学位授予
学制两年,在职攻读。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按教育部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有关规定,授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
山西大学旅游学院:电 话:(0351)7010477 15903416313
电子信箱:lishixi@sxu.edu.cn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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